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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市东山学校2020年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本信息由 于 05-26 17:44 发布 共次访问

瑞安市东山学校

2020年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瑞安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瑞安市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瑞教义〔2020〕96号)、《安阳教育学区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安教〔2020〕7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左新彦

副组长:陈峰  姜波  周宗浓

成  员:项杨青 施海燕 程小芬 余昌洪 周建光 黄建青 张梦颖 陈晓秋 李培培 杨李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小学部负责人为项杨青,中学部负责人为施海燕。   

二、招生原则

(一)坚持就近、免试的原则。保障施教区内每位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均具有一个相对就近的学位,学校不采取任何形式的考试录取新生,不以学生的成绩或获奖证书作为入学的条件或依据。

(二)坚持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推行“阳光招生”,按规定开展报名、录取、注册学籍等工作,加强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好招生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坚持便民、高效的原则。以方便广大群众为目的,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科学合理设置入学报名工作事项和流程,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服务。

三、招生对象和要求

(一)本校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年满6周岁(2013年9月1日-2014年8月31日出生)儿童;本校七年级招生对象为六年级毕业生。

(二)一年级新生和七年级新生分别凭《儿童预防接种证》、《学生基本信息表》,以及本人户籍证件、父母(本人)房产证(不动产证)等参加报名。

四、初中部招生批次和时间

(一)招生批次。

第一批:施教区范围内拥有户籍和父母或本人房产证(不动产证)的适龄儿童、少年。

第二批:施教区范围内拥有户籍,父母及本人无房产证(不动产证)的适龄少年。

第三批:施教区范围内无户籍,父母或本人拥有房产证(不动产证)的适龄少年。

第四批:施教区外需要在我校就读的瑞安户籍适龄少年。本批次分两轮招生。第一轮包括两类招生对象:第一类为瑞安城区(包括玉海街道、安阳街道、锦湖街道、潘岱街道、东山街道、上望街道及北麂乡,下同)范围内拥有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第二类为我校施教区和瑞安城区直属学校施教区范围内拥有全额期房业主的适龄子女,且具有瑞安市户籍;第二轮招生对象为拥有瑞安市户籍,需要在我校就读的适龄少年。

(二)招生时间

 1.报名阶段:

前三个批次报名分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网络报名6月2日—6月4日;

第二阶段网络报名(符合条件的新居民子女网络报名)6月13日—22日。

第四批第一轮报名7月11日,第二轮报名7月13日下午。第一、第二批适龄儿童、少年第一次补报7月13日上午,第二次补报7月15日。

网络报名使用“温州市义务教育招生管理系统”(以下简称“招生管理系统”)。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的监护人按以下操作进行网络报名:报名时,先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进行实名注册(已有“浙江政务服务网”帐号的无需重复注册),注册后在以下两种方法中选择其一报名。

方法一:下载“浙里办”手机APP,登录系统,在左上角位置选择“温州市本级”,搜索“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选择“温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点击“在线办理”后根据提示进行。

方法二:搜索微信公众号“温州市义务教育招生管理系统”,选择“招生报名”—>“在线报名”—>登录系统后根据提示进行。

学生(家长)可登录“招生管理系统”,查看报名须知,获取学校的招生信息,并实时查询报名情况。系统将在报名人完成报名、获得预录取顺序号及确认录取后,第一时间以短信方式通知监护人。详见“瑞安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指南”。

2.信息查验阶段: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的网络报名截止后,6月23日-7月2日,学校对报名信息进行核对查验,如无法核对信息的,学生家长需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进行验证,并对不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予以退档。学校审核后将及时公示结果。

3.招生录取阶段:前三批录取7月3日-7月10日,第四批录取7月12日、7月14日。

五、招生程序和方式

(一)第一、第二、第三批招生。

学校根据市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数,按第一、第二、第三批次进行招生。若同一批次的报名学生数少于剩余学额,学校如数录取;若同一批次的报名学生数超过剩余学额,第一批以房产证(不动产证)和户籍登记时间分别距离限定截止时间的月数相加,从大到小排列顺序予以录取(月数相同时,按天数从大到小排列顺序予以录取,天数相同时,按户籍取得的时间先后顺序予以录取),第二批按照户籍取得的时间先后顺序予以录取,第三批按照房产证(不动产证)登记时间先后顺序予以录取。

学校依次招录前三批的适龄儿童、少年后尚有剩余学额,接受符合上级政策照顾规定的适龄儿童、少年。

学校在按上述程序依次招录和接受统筹(包括符合条件的新居民子女)的适龄儿童、少年后,若有剩余学额,经学区审核后启动第四批招生程序。

(二)第四批招生。

第四批根据户籍和房产情况分两轮招生。已被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得参加本批次报名。

第四批招生的报名方式、具体时间安排及相关要求,待瑞安市教育局确定后,再另行通知。

六、有关招生政策说明

(一)学校施教区范围:东山街道上埠村、中埠村、下埠村、车头村。

(二)各批次适龄儿童、少年的户籍迁入时间和父母或本人的房产证(不动产证)(住宅建筑面积在20平方米及以上)登记时间均截止于2020年6月30日。房屋的规划用途必须为住宅,建筑面积在20平方米及以上(下同)。房产证(不动产证)未记载用途的,土地证记载的规划用途必须为住宅用地。民间契约及协议均不视作招生的房产依据。房屋在抵押期间的,须提供瑞安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房屋产权证明或银行抵押证明;房产证(不动产证)因旧城(旧村)改造拆迁被收缴的,须提供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出具的该房产信息证明。

(三)持居留证的适龄华侨儿童、少年,其法定监护人(指其祖父祖母、外祖父外祖母、成年兄姐等)在我校施教区内拥有户籍和房产的,凭市侨办核实后的相关材料(包括父母及本人华侨身份证明、居留证,监护人户口簿、房产证〈不动产证〉,适龄华侨儿童、少年与监护人关系证明材料或公证书等)参加报名;其父母或本人在我校施教区内拥有房产证的,也可凭房产证(不动产证)和市侨办核实后的相关材料参加报名。港、澳、台同胞子女和台湾籍适龄儿童、少年,可以参照以上方法执行。

(四)轻度残疾的儿童、少年可按规定随班就读。

(五)因超招生计划数或其他原因未被录取的第一、二、三批适龄儿童少年,按相关规定,由学区和教育局统筹安排。

(六)本《实施细则》未作规定的招生事项和招生政策,按照市教育局《瑞安市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瑞教义〔2020〕96号)及其附件、《安阳教育学区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安教〔2020〕7号)执行。

七、招生计划

今年,我校七年级招生4个班,180名学生;一年级招生3个班,120名学生。

八、招生纪律

(一)学校将严格按照招生条件和招生程序及时组织招生工作。招生工作信息全面公开,按规定时间将每一个批次的招生结果上报学区并予以公示,接受社会舆论监督。严格按照市教育局下达的计划数招生,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建立学生电子学籍信息。

(二)适龄儿童少年父母(监护人)要为其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入学资格的,或在招生报名中不按规定选报学校的,一经查实,将取消电脑派位(或抽签)资格和录取资格,并予以通报;凡擅自修改或伪造户籍、婚育、产权、社保等证明的,将通报公安等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九、招生咨询(监督)电话

(一)咨询电话:

小学部:0577-58873893

中学部:0577-58809653 

(二)监督电话:

市教育局:65890963;

安阳学区:65801553;

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府办纪检监察组:65815611。

十、其他说明

(一)学校招生实施细则和有关招生信息将及时公布在学校网站和宣传栏。本校网站为//rasdsxx.rajyj.com/

(二)本《实施细则》与学校原有招生文件规定不一致的,以本《实施细则》为准。 

                                                瑞安市东山学校

                                              2020年5月25日

附件1

2020年安阳教育学区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新居民子女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为切实加强对新居民服务管理,保障新居民子女受教育权利,科学合理配置教育资源,规范有序推进新居民子女招生工作,根据《2020年瑞安市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居民子女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瑞教义〔2020〕96号附件5)精神,结合学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具体内容如下:

一、招生范围和对象

安阳教育学区范围内(包括玉海街道、安阳街道、锦湖街道、潘岱街道、东山街道、上望街道及北麂乡,下同)符合“三证三个一”条件的新居民子女。“三证三个一”条件:①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我市已取得《浙江省居住证》并居住1年及以上,或在我市居住登记1年及以上并在报名前申请取得《浙江省居住证》的;②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我市已取得工商执照或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1年及以上;③其父母至少一方依法在我市连续缴纳社会养老保险1年及以上,到查验日依然在参保。以上“三证三个一”条件,均须在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并一直连续。

二、时间安排

三、招生流程

(一)积分申请。新居民在其子女入学当年3至5月份,到务工或居住地新居民服务机构申请子女入学积分。

(二)网络报名。已在居住地乡镇、街道新居民服务机构成功申请取得子女入学积分的,及未取得积分但符合“三证三个一”条件的新居民子女,均需在规定时间完成网络报名。详见“瑞安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指南”。

(三)信息查验。已取得积分的新居民子女,由市教育局(教育学区)和市新居民服务中心进行联合查验核实。未取得积分的新居民,由市教育局(教育学区)和市新居民服务中心联合市人力社保局、市经信局和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进行联合查验核实。

(四)拟录取名单公示。学区将符合条件的新居民子女拟录取统筹,名单在学区网站及宣传栏予以公示,公示期3天。

(五)录取结果公布。学区和相关学校公布录取统筹学生名单。被录取学生按规定时间到统筹学校报到。

四、其他说明

(一)本实施细则设定的招生条件,适用于新居民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民办学校招生按照《2020年瑞安市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瑞教义〔2020〕96号附件4)执行。

(二)学区在录取统筹取得积分的新居民子女后,再统筹未取得积分但符合条件的新居民子女。统筹安排依据新居民积分高低、居住和就业地址等条件,安排其子女到相应的公办学校就读。优先安排取得积分且综合积分在全市前100名的新居民子女,到温州市级办学水平二级及以上学校就读。

(三)瑞安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新居民员工子女,其居住、就业和社保等三项条件时限放宽到入学当年的4月底前取得。在瑞安市域范围之外已缴纳社会养老保险,按国家规定可转移到我市参保,合计连续缴纳需一年及以上。

(四)新居民要为其填报信息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骗取入学资格的,一经查实,将予取消录取资格,并予以通报。部门联合查验信息时,部分无法核对信息的学生家长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凡擅自修改或伪造户籍、婚育、社保、居住和就业等证明的,将通报公安等有关部门,严肃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要坚决杜绝各种不正之风,以确保义务教育阶段新居民子女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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