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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市东山学校创建“无废学校”工作实施细则
本信息由 于 07-01 12:43 发布 共次访问

为贯彻落实温州市创建“无废城市”工作要求及《温州市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推进“无废学校”建设,引导师生养成爱护环境的良好生活习惯,提升师生的文明素养,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推动城市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推进我校“无废学校”建设,着力提高全体师生的生活垃圾分类意识和资源环境意识,让垃圾分类成为学校和师生的自觉行动,为建设美丽温州作贡献。

二、工作目标:

发动师生全员自觉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确保到2021年7月,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达100%,投放设施覆盖率100%,教育普及率100%,师生知晓率和参与率100%。开展“小手拉大手”主题活动,以学生带动家庭,以学校带动社会,推动全社会加快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创建市级“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校”和“无废学校”,为“无废城市”创建作出应有的贡献。

三、组织领导:

成立东山学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和创建“无废学校”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创建和垃圾分类工作。校办、政教处、总务处、安保处、团委具体实施。

组  长:左新彦

副组长:姜波、陈峰、周宗浓

办公室主任:黄建青

组 员:黄建青、项杨青、周建光、张梦颖、陈晓秋、李培培、     

余昌洪、施海燕、程小芬、宋瑞东

四、任务分解:

根据温州市“无废学校”评价标准,将创建工作任务分解到各部门。

五、实施步骤:

(一)组织建设及制度建设(3月20日—3月30日)

成立“无废学校”创建领导小组和管理组织机构,明确职责,责任落实到部门或人。

(二)设施配置(4月7日—4月20日)

为垃圾分类做好物质准备。总务处对学校分类垃圾投放处进行改造,增设垃圾箱,张贴鲜明标识;配置班级分类垃圾箱;确定各类垃圾的处理方式。

(三)宣传动员(4月25日—5月10日)

召开教职工大会,传达温州市创建国家“无废城市”的重大决策及市教育局创建“无废学校”的决定;学习“无废城市”“无废学校”创建标准实施方案;发布我校《创建“无废学校”实施方案》;宣传垃圾分类和投放的相关要求和知识。确保教职工知晓率100%。

政教处利用晨会国旗下的讲话或校园广播,向全体师生发出倡议;班级召开主题班会,向学生宣传温州市创建国家“无废城市”的重大决策及市教育局在教育系统创建“无废学校”的决定,我校已被教育局列为重点学校,通过这些宣传,使学生懂得,进行垃圾的科学分类和投放是创建“无废城市”“无废学校”的重要前提,必须首先做好;利用宣传栏、班级文化墙等宣传形式,宣传垃圾减量方法、垃圾综合利用、资源再生、垃圾分类和投放的相关要求和知识,例如生活垃圾分四类,可回收垃圾是哪些,有害垃圾是哪些,哪些是厨余垃圾,哪些是其他垃圾等。确保学生知晓率95%以上。

(四)骨干培训(5月20日—22日)

对办公室负责人、楼层负责人、班主任、班级垃圾分类宣传员、物业负责人及保洁员、等骨干进行实际操作培训。

(五)实操训练(5月25日—29日)

全体师生厉行节约,杜绝浪费。

充分利用学校网站、办公平台发布文件、通知等,日常工作提倡使用电子文件,双面使用纸张,减少纸张浪费。教职工自备水杯,不使用一次性纸杯。呼吁学生节省演草纸,提倡使用可循环使用的文具。师生积极践行“光盘行动”,减少餐厨垃圾。

全体师生自觉减少垃圾的产生,并对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投放。

学生方面,活动之初,为便于检查指导,实行两定时,即班级实行定时投放,在班主任、班级垃圾分类宣传员、督导员的指导下,全体同学有序将分类好的垃圾投放到分类垃圾桶中,及时纠正错误的分类和投放;学校垃圾收集点实行定时投放,在学校有关部门的监督下,下午第一节课上课前和放学前两个时段,各班值日生将分类垃圾投放至分类垃圾箱(桶)中,现场及时纠正错误的分类和投放。为使实施更为有效,要求各班分成多个小组,每个小组指定宣传员、督导员,通过他们对本小组成员的分类和投放进行指导和监督,同时积极宣传垃圾减量的意义并努力践行。

教职员工方面,办公室负责人、楼层负责人、物业负责人、每天多次对办公室、工作场所的垃圾箱(桶)进行检查,确保分类投放正确。

政教处、安保处定期对各实验室进行检查,确认有害垃圾,特别是危险药品、废液是否得到了妥善的处置,可再利用的危险药品、废液等有未等到利用。

(六)巩固强化(6月1日—30日)

巩固前一阶段师生初步形成的节约资源、利用可再生资源、分类投放垃圾的良好习惯,加强督导、检查,形成长效机制。

强化组织领导,做到目标任务、工作措施、责任分工、整治时限的“四到位”;强化宣传引导,把“无废学校”创建与“无废城市”创建紧密联系起来;强化督查奖惩,不定期召开创建工作例会,及时发现、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的困难问题,检查指导,通报进展情况。

(七)主题活动(7月1日—10月30日)

针对暑假时间长,学生空闲时间多的特点,利用暑假前的家长会和班会,倡导学生开展无废家庭体验活动,担负起家庭生活垃圾的分类投放,与家长一起开展旧物改造活动等,上述要求在《致家长的一封信》要得到体现,开学后征集照片、视频,开展旧物改造作品展览。(责任部门:政教处、班主任)

组织开展多项主题活动,在活动中培养学生的环保意识,巩固已养成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良好习惯。(暂定以下活动,视具体情况增加或减少)

以“无废城市(学校)”为主题的征文和演讲活动。(责任部门:政教处)

以“无废城市(学校)”为主题的美术比赛。(责任部门:政教处)

以“无废学校”为主题的实践活动。(责任部门:政教处)

“无废城市(学校)”知识竞赛。(责任部门:团委)

鼓励学生组成“无废城市(学校)”兴趣小组,积极学习、志愿宣传“无废知识”。(责任部门:团委)

(八)创建申报(7月)

总结创建“无废城市(学校)”“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校”活动开展以来的工作,评估达标情况,着手申报“无废学校”“垃圾分类示范校”。(责任部门:领导小组)

各责任部门收集整理台帐资料,报创建办公室。(责任部门:校办、政教处、总务处、安保处、团委)

分类汇总台帐资料。(责任部门:创建办公室)

形成工作汇报材料。(责任部门:创建办公室)

填报申报表。

(九)创建验收(7-8月)

按照《创建标准》进行模拟验收,针对检查出的问题,督促整改,特别是学生的习惯养成情况,务求实效。(责任部门:领导小组)

接受上级部门的验收。(全体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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